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的成果,是智力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知識產權的相關規定:
根據1967年7月4日在斯德哥爾摩簽署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第八款,知識產權包括以下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權;表演、錄音、錄像和廣播的權利。
人類活動所有領域的發明權利;科學發現的權利;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商標、服務標誌、商業名稱和標誌的權利;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以及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的所有智力活動所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