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四年(1391),規定補位格局為:公、侯、徐、伯:麒麟、白澤;公務員繡鳥以示文明:壹只鶴,兩只金雉,三只孔雀,四只鵝,五只銀雉,六只白鷺,七只鳥?燕子、八級黃鸝、九級鵪鶉;武官繡獸,猛示範:壹品、獅二品、三品、虎豹四品、熊五品、虎六品、虎七品、犀牛八品、海馬九品;雜職:練喜鵲;馮憲冠:我很尷尬。此外,還有其他以蟒蛇、鬥牛等為題材的圖案,應該屬於明代“賜服”的範疇。
清代禁止穿明朝的衣服(漢族服飾),但明朝的補品在清代繼續使用,圖案內容基本壹致,各等級略有差異。通常公務員:壹級鶴,二級錦雞,三級孔雀,四級大雁,五級白鷴,六級白鷺,七級?陳,八只鵪鶉,九只麻雀;武官:獨角獸、獅子、豹子、老虎、熊、老虎、犀牛、海馬。此外,審查者和勸諫者都是傲慢的。
林則徐衣服前的鶴,說明他是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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