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歷時期:太初元年前漢武帝采用的歷法;
2.中法時期:漢元年至清初。這期間,制定歷法的人有70多人,都被寫進了二十四史或法紀。
3.中西法律時期:從清代蘇聯傳教士湯若望到辛亥革命:
4.公歷時期: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於1912年宣布采用公歷。
5.農歷與陰歷相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采用公歷,同時考慮到人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頒行中國傳統農歷。
歷法,簡單來說就是根據天文變化的自然規律,測算壹個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測季節的來臨的規律。中國古代天文學的歷史,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壹部歷法改革的歷史。縱觀中國古代歷法,包含了大量的內容,包括新月的計算、二十四節氣、閏月、日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