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運動員可以被視為個人。 這個運動是針對這個國家的,我不反對,但運動員應該被允許從中受益。 他應該能夠決定在哪裏打球以及如何成為更好的運動員。 如果玩家想要穿與隊伍其他人不同的鞋子,他應該能夠這樣做。 即使耐克贊助了國家隊,我仍然會在2003年亞洲錦標賽上穿Reebok。
巴特爾和另壹名球員與阿迪有合同,但他們仍然在國家隊中穿耐克。 我希望成為第壹個不這樣做的球員,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我身後的球員。 如果我不這樣做,他們會經常對所有球員說,“姚明沒穿自己的鞋,為什麽可以?” 如果我不這樣做,鞋業公司將不會與球員簽約,他們只想與球隊簽約。。 但如果我成功了,也許他們不僅會在明星球員身上花錢,還希望替補隊員穿上他們的球鞋。 我不需要錢,但我身後的其他球員可能需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