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在造成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確定醫療過失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的責任程度可分為:(1)完全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完全是由醫療過失造成的。(2)主要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起次要作用。(4)輕微責任是指醫療事故的損害後果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醫療過失起次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