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理論基礎不同。
中國目前的法學是以西方法學理論為基礎的。
中國傳統的法家思想是以中國文化為基礎的。可以說是自成體系。
第二,實現的方式和來源不同。
傳統的法家思想和法律是通過君主手中的權力來維護上層封建貴族的利益。強調加強君主集權。
現代法治以最廣大人民的意願為依托,以憲法為最高原則,是由基本法制定的法律規定,旨在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
第三,內容不同。
傳統法家思想和理論的內容非常復雜。包括政治、政治、軍事以及各種傳統文化觀念。這不是壹個純粹的法律條款。
當前法治的主要目的是體現民主政治的法理。(至少在名義上)
兩者的關系只能說是承前啟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