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期權激勵會經歷授予、到期、行權、實現四個步驟。
授予,即公司與員工簽訂期權協議,規定員工獲得期權的基本條件。
到期是指員工達到約定的條件,主要是服務期或工作業績指標後,可以選擇支付行權,將期權轉為股票。
行權,即員工為期權買單,完成從期權到股票的跨越。
清算,即員工獲得股份後,通過在公開交易市場出售,或通過參與公司並購的價格分配,或通過分配公司的紅利,參與分享公司的增長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