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會保障體制定義: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按照壹定的法律和規定,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會保障基金為依托,為保障人民生活而提供物質幫助和服務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障體制是以國家為主體,壹句法律規定,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公民在暫時或者永久性失去勞動能力以及由於各種原因生活發生困難時給於物質幫助,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它的意義並不是實現***同富裕(***同富裕是***產主義社會的特點,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也施行社會保障,不是為了***同富裕,只是為了安定社會,緩解資本主義矛盾)。
法律依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第二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