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運輸、屠宰的動物必須有動物產地檢疫證明。
動物檢疫員負責檢驗待宰動物,收集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和動物、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合格證明。
本縣動物:檢查動物免疫證明、動物產地檢疫證明是否齊全有效,證物是否相符。
縣外動物:查驗出境動物檢疫證明、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明、非疫區證明。
動物屠宰檢疫全過程同步進行,對頭、蹄、酮體、內臟進行統壹編號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