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銀飾品標識管理規定為規範金銀飾品標識,引導金銀飾品生產經營企業正確標註和查驗金銀飾品標識,保護用戶、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金銀飾品質量檢驗暫行規定》,制定本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內生產經營的金銀首飾,其標誌的標註應當遵守本規定。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金銀飾品標識另有規定的,同時遵守其規定。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全國金銀飾品標識的監督管理;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金銀飾品鑒定的監督管理工作。經營者不得經營無印記、無標誌或者標誌內容不符合本規定的金銀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