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查控可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平臺查詢。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根據不同的案件,查控的網絡實施也不同。執行程序終結的,執行法院應當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每半年查詢壹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人。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執行法院應當及時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銀行業金融機構網絡執行查控工作規範第壹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銀行卡、存款等金融資產采取執行措施(以下簡稱查控措施),可以通過專線或者金融網絡與金融機構連接,向金融機構發送查控措施的數據和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的數據和結果。前款所稱金融資產,是指能夠以可變價格進行交易,交易價款和孳息能夠以存款方式轉入金融機構特定相關資金賬戶的各類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