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為:1招標人已依法成立;2.初步設計和概算應辦理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3.招標的範圍、方式和組織形式應當經過核程序並經批準。4有相應的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5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項目建設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邀請招標: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1在200萬元以上;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工程估算價,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六條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定承包人。本法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