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寧波網城市信息,《海曙區領導幹部述職報告制度》已經下發,將於2015+65438年6月0日正式實施。《制度》規定,舉報對象為全區區管幹部(含非領導職務),因公或因私離開寧波三天及以上者,需向紀委舉報。
該系統不僅方便直屬單位領導及時看到被舉報幹部的去向,還可以讓單位領導班子和負責聯系的區級黨政領導在平臺上了解被舉報幹部的去向,對於處理突發事件和各種突發事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