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8年(1918)頒布使用的註音法,在臺灣省小學教育中仍作為學習漢字讀音的工具,也用於手機、電腦等文字的輸入。
大陸在1958《漢語拼音方案》頒布後,取消了音標的使用。1970年代,新加坡也廢除了使用音標,改用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漢語拼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漢語拼音的拉丁方案,由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現國家語委)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在1955至1957文字改革期間研究制定。這種拼音方案主要用於標記普通話漢語的發音,作為漢字的音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