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法制觀念與權利觀念密切相關,與之對應的是抽象的獨立人格、發達的契約關系、平等觀念等。
在中國古代,法律具有以下特點:(1)法律從君主的意誌轉向中國古代,君主始終掌握著國家的最高立法權。所有的法規都以君主的名義頒布。詔令往往直接成為法律,皇帝可以修改或廢除任何法律。(2)法律以倫理為指導原則和理論基礎;(3)法律以刑法為主要懲罰手段,這壹直是中國古代法律的主題。古代沒有部門法的劃分,以前的壹切法典——法律通稱刑法,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都在這裏規定,統稱為犯罪,予以懲處。(4)司法機構從屬於行政皇帝,他擁有國家最高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