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都是軟軟的,不會有電子元件。純粹是工具性的。
搖滾電子元素比較強,壹般用電吉他或者電子琴,比較多樣化。有很多元素混在壹起,但是很吵。更強烈。我個人兩個都不喜歡,但更討厭搖滾,因為太吵了,音調都快認不出來了。雖然叫音樂,但是壹點音樂元素都沒有。
我認為像爵士樂、布魯斯。pop和j-pop比較好。此外,布魯斯的風格非常受歡迎,它是爵士樂的壹種。Hip-hop也是很多人喜歡的,就是r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