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工作要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家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 * *安全。
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義務的基本內容是:
1.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國家的經濟、政治和其他社會生活,關心國家大事,履行和監督公職人員的工作,同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2.自尊、自重、自愛,盡力發揮自己的作用,為社會做貢獻。
3、自覺遵守紀律,維護法律,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言行。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