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補償費免征所得稅。只要是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的,在舊城改造過程中,單位和個人因土地征收取得的不動產拆遷補償費不征收營業稅,個人取得的補償費屬於補償收入。
2.超過補償部分購買安置房仍要繳納契稅。根據有關規定,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重新確定土地、房屋權屬並與被征用、占用的土地、房屋用途相同的,成交價格或者評估價格相當於補償費的,免征契稅。超過補償費的部分仍要繳納契稅。
3.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企業搬遷補償收入,從企業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形式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