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用是指國家以債務人身份向社會籌集資金的信用形式,具有以下特點:(1)國家信用的主體是國家,國家作為債務人向國內或國外的居民、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等籌集資金,因此國家信用又分為國內信用和國外信用。
(2)國家信用的目的是為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和為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不足而籌集資金,主要通過發行國債、公債,向銀行借款或透支等方式籌集資金。
(3)國家信用是調節國家經濟和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國家作為債務人向社會籌集資金時,能夠廣泛調動社會資金,引導社會資金的流向,因此國家可以利用該手段調節經濟,進行宏觀調控,促進經濟平穩、快速發展。
(4)國家信用的信用等級較高。
因為國家信用的債務人是國家,其償債能力之強顯而易見,而且以壹個國家的信譽和國家的法律作為後盾,因此,其安全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