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事訴訟不同於刑事訴訟;
2.海事訴訟不同於行政訴訟;
3.海事訴訟也不同於壹般的民事訴訟;
4.海事訴訟具有很強的涉外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上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壹條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行為發生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