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類型是指合同的分類。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列舉了以下15合同:買賣合同、電、水、氣、熱供應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包合同、施工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懲戒合同、居間合同。合同法中具體列舉的上述15種合同,在法學理論上稱為“名優合同”。然而,有效的不僅僅是著名的合同。人們自願訂立的壹切合同,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也受國家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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