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家庭公共服務有三種形式:
壹是支持性公共服務,即支持或增強家庭功能的公共服務。這也是最常見的家庭公共服務形式,包括各種類型的家政服務。
第二,補充公共服務是指用於補充家庭功能的家庭公共服務;例如維持經濟安全的家庭基本收入)和減輕家庭運行壓力或緊張程度的公共服務。
第三,替代性家庭服務,即替代部分或全部家庭功能的家庭服務。比如照顧老人或者照顧小孩的家庭。這項服務是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的服務,讓家庭可以休息壹下,也是為因突發事件無法照顧的家庭提供的替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