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收入1-3萬,很窮。
3.年收入3-8萬,比較窮。
4.年收入8-1.5萬,小康。
5.年收入1.5-0.3萬,屬於中產階級。
6.年收益300-1萬,屬於高收益。
7.年收入1-5萬,屬於符曉。
8.年收入5-10萬,屬於中富。
9.年收入65,438+0,000-50,000,000,歸郝。
10,年收入5000萬,屬於極富階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