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族式企業成本低,責任心強,推諉扯皮少;
2.家族企業集團具有很強的凝聚力。都是自己人,經常壹起思考,壹起努力;
3.決策執行力強。只要決策和項目實施之間幾乎沒有阻礙;
二、家族企業的缺點:
1,因為任人唯親,很難吸引高端人才,從而限制了企業的長遠發展,除非總裁有相當的頭腦;
2.因為老板身邊都是親戚朋友,很難執行制度。畢竟放棄親情是很難的。大多造成制度是為最底層員工制定的,上層不執行沒人敢說;
3.大部分家族企業都是集權的,往往聽不進善意的不同意見,制約了企業博采眾長,做出最正確的決策。
三、總結:
目前,在我國的民營企業中,家族企業不在少數。在當前誠信缺失的環境下,以其獨特的方式存在是合理的。關鍵是企業主把握企業經營的大方向,賢能,嚴於律己,包括自己的親信,家族式企業才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