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商壹般使用買方信貸進口資本品,而不是原材料和消費品;
(2)提供買方信貸的國家出口的資本貨物僅限於該國制造的貨物;
(3)貸款僅提供交易金額的85%;
(4)貸款分期償還,富裕國家5年,中等國家8.5年,貧困家庭10年。
賣方信貸的基本特征:
(1)出口賣方信貸主要用於解決國內出口商延期付款出售大型設備或承包國外工程項目所面臨的現金流困難。是中長期貸款,通常貸款金額大,貸款期限長;
(2)利率普遍優惠;
(3)與出口信用保險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