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媽和姐姐在老家經營壹家酒店。為了給他們壹個驚喜,他特意把妻兒安排在另壹家酒店。壹個人去媽媽的酒店。
媽媽沒有認出他,因為她很久沒見到他了。他突然想和他們開個玩笑,要求現在開房過夜,他毫不猶豫地炫耀自己的財富。那天晚上,他的母親和姐姐用錘子打碎了他的頭骨,拿走了他的錢,並把他的屍體扔進了河裏。
第二天早上,他的妻子來到酒店,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暴露了他的真實身份。
最後我媽上吊了,我姐跳井了。
這是加繆在《陌生人》中讀到的捷克斯洛伐克的故事。聽起來不可思議。在那個離我千裏之外的小國家有這樣壹部劇。但從另壹個角度來看,這個事件的每壹步都符合人的惡的因素,近乎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