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起,原在南方演出的三清、四喜、春臺、和春四個徽班相繼入京。他們與湖北的藝人合作,接受了昆曲、秦腔的壹些劇目、曲調和表演方法,吸收了壹些當地的民間曲調。通過不斷的交流和融合,最終形成了京劇。
京劇形成後,開始在清廷迅速發展,直至民國時期獲得空前繁榮。京劇是詮釋和傳播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手段。以北京為中心分布在中國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