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0”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是指國內企業先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出口到海外倉,再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後,將產品從海外倉交付給海外買家。
“9710”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
“9610”全稱是“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這種監管方式適用於國內個人或電商企業通過電商平臺實現交易,然後直接將貨物郵寄給境外消費者。
“1210”全稱是“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境內企業可以將生產的貨物存放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倉庫,然後根據訂單從倉庫發送給境外消費者,從而申請出口退稅。
“9610”和“1210”適用於跨境電商的B2C模式,“9810”適用於跨境電商的B2B模式,可根據跨境電商模式選擇合適的報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