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勞動者為合法用人單位以外的單位工作,不同之處在於“管理權”。勞務派遣中,派遣公司提供工人後,不再指揮工人,不幹涉生產過程。在生產經營中,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擁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完全管理權和指揮權。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精確到人:每個勞動者的工資、社保、人頭(管理費)。勞務外包的經營權在外包公司手裏。企業將某項業務外包給外包公司後,不再幹預具體的業務操作,由外包公司自行判斷和操作。企業向外包公司支付總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