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園托管”的工作流程需要優化。
(2)“公園托管”的配套設施有待完善。基礎設施對接和資源共享是“園區托管”的重要內容。
(3)“園區托管”資本運營的政策需要規範。由於財政體制的差異,不同園區的分稅制模式不同,容易出現園區級收入偏低的情況,影響“園區托管”的正常有序開展。
(4)在公園建設的不同階段,公園托管的政策效應是不同的。在新建的開發區,園區托管的優勢尤為明顯,新的產業和政策可以很好的落實。但對於老園區來說,托管制度也要相應調整,尊重傳統產業和政策的連續性,加大技術和市場兩方面的投入和支持,支持傳統園區轉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