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公元前223年的壹天,蒙恬打了幾只野兔子,回到軍營。當他看到兔子尾巴時,他想:“用兔子尾巴代替普通的鋼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後,蒙恬馬上割下壹只兔子的尾巴,套在竹筒上,試著用它寫字,可是兔子的毛有光澤,不吸墨水。壹怒之下,他把“兔子刷”扔進了門前的巖石坑裏。
幾天後,蒙恬走過巖石坑時,又看到了坑裏的“兔刷”。蒙恬撿起來,發現兔毛濕了,顏色變得更白更軟了。蒙恬馬上跑回營房蘸了蘸墨水,兔子的尾巴很快就吸足了墨水。蒙恬用它寫字很流暢。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孟田制筆的故事。
幾千年來,毛筆為創造中國燦爛的文化,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的文化交流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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