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現在的人都叫紋身,正確的應該是紋身。
就是用沾有墨水的針刺入皮膚底層,在皮膚上創造出壹些圖案或者文字。
在身上繡各種圖案,看運氣,拜。
紋身,俗稱刺青,在古代文言文中稱為涅槃。它們在人們單調的皮膚上描繪出壹幅幅理想的畫面,成為生命的永恒,將回憶留存為生命中最美的畫面。
本來就不是壞人的專屬標誌。紋身的圖案永遠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無論妳的紋身在哪裏,無論是文字還是圖案。
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也是獨特個性和自我表達的體現,更是個人信仰的表達。
它是文化和信仰交匯的產物,讓很多人愛上這種痛苦的美,在自己身上刻下紋身。
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