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案件壹般由公安機關破案,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負責破案。殺人是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搶劫殺人。根據公安機關內部刑事案件分工,由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具體組織偵查破案,認定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對檢舉、控告、舉報、自首或者自首的,應當立即受理,詢問有關情況,並制作詢問筆錄。筆錄經核對(宣讀)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被移交人或者被自首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可以錄音或者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