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幾種簽約形式:1。口頭形式是指雙方通過對話達成的協議。2.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壹致達成協議的書面表達。公證是當事人采取的或依照法律規定,由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和公證的壹種合同形式。3.認證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訂立或依法訂立的,由國家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合同形式。4、審批形式是指法律規定某些類型的合同必須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批。5、登記形式是指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向國家登記機關提交合同進行登記的壹種合同形式。《民法典》第469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民法典生效日期為2021 1 1)
上一篇:齊齊哈爾美食下一篇:清代絲綢紋樣的形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