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和平時期不需要軍隊做任何事情的時候,警察就足夠了,士兵就是“多余”的。士兵是用來維護和平的。如果沒有戰爭,就不需要士兵。既然它們是“多余的”,那麽價值何在?所以在和平時期,我們提倡“裁軍”。
3.養兵千日,用壹時。這壹刻就是戰爭。自古以來,士兵的價值就體現在戰場上。(引用古代資料)
4.平時和戰時士兵的作用比較:平時只能用於建設和救災,戰時為國而戰,流血犧牲。
反對對方的論據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說:既然是和平,那麽就不需要軍隊,反對的壹方肯定會被抓,論據壹定是“戰爭會經常發生”“軍人就是為了防備戰爭”等等,自己就被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