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目考察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的申報。
從2003年開始,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制定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評選辦法》。規定的條件如下:
(1)歷史價值和特色:建築遺產、文物古跡相對集中,能完整反映某壹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風情,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藝術和科學價值。該地區有清末以前或影響較大的歷史傳統建築。
(2)原始保存程度
原貌基本保存完好。
或者它已經被翻新和修復,
或者骨架保留,整體可以恢復原貌。
(三)具有壹定規模
城鎮現有歷史傳統建築總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村莊現有歷史傳統建築總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