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價值不同;
2.調整的主體不同;
3.調整對象不同;
4.題材範圍不同;
5.不同的法律責任制度;
6、具體規定不同;
7.經濟基礎不同。民法是對人們民事活動中壹些問題的法律規定,商法主要強調對壹些營利性行為的法律規定。民法和商法屬於私法的範疇,是調整民商事行為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4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誌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面成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第136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