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城總人口不要超過5萬。
2.慢城必須在所有公共設施和盡可能多的私人設施上張貼“蝸牛”標誌,用直觀的形式主義倡導“慢生活”的理念。
3.慢行城市必須限制汽車的使用,城市街道的車速不得超過20公裏/小時..
4.慢城市壹定要有噪音管理系統,廣告牌和霓虹燈盡量少。
擴展數據:
在慢城裏,有更多供人行走的空間,有更多供人休閑的綠地,有更多方便人們娛樂享受的商業,有更多供人交流的廣場。
此外,他們還倡導拆除有礙觀瞻的廣告牌、霓虹燈和城市電線,並限制汽車速度和禁止汽車按喇叭,倡導和諧的鄰裏交往,希望人們有更多的時間關註家庭和孩子的教育。
通常,這些所謂的“慢城市”規定城市中不能停車,只能有行人區。再者,城市裏不能賣快餐,包括麥當勞、星巴克等連鎖店和超市。還有,這個城市沒有霓虹燈,商店在周四和周日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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