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事務所的審計鑒證業務包括以下事項:
1.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和經濟責任的驗證;
2.經濟案件的鑒定;
3.註冊資本的驗證和年檢;
4.基本建設項目預算、決算的審核;
5.建立會計制度,評估資產,清理債權債務。
審計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依法包括下列人員:
(壹)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編制內人員;
(2)聘用的退休專業人員;
(三)招聘勞動合同人員。此外,審計機關和其他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不得在審計事務所兼職。
審計事務所業務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審計機關對嚴格遵紀守法、成績顯著的審計事務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