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標題有三種寫法,壹是寫“失物招領”二字,二是寫“失物招領”三是寫啟事;
2.正文:正文是指某人在某個時間、地點發現丟失的東西,失主前來認領。如果物品內有多種內容物,如裝有各種物品的錢包,可以簡單列出內容物的名稱,如證件、飯卡、壹定數額的人民幣等,以便失主查看是否遺失,證件和飯卡的號碼、人民幣的數目不能寫得太詳細,以防冒用;
3、認領地址或聯系方式,註明認領地址或聯系電話等。,最後註明投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