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強勢定位。避免與強大的競爭對手直接競爭。
迎面定位。企業根據自身實力,為了占據更好的市場地位,不惜與市場上最具優勢和實力的競爭對手進行正面競爭,使自己的產品進入與競爭對手同等的市場地位。
重新定位。企業對銷量少、市場反應差的產品進行二次定位。
市場定位是由美國營銷學家艾·裏斯和傑克·特勞特在1972中提出的。其含義是指企業根據競爭對手現有產品在市場中的地位以及顧客對該產品某些特征或屬性的重視程度,為其產品塑造壹個與眾不同、令人印象深刻的形象,並將這壹形象生動地傳達給顧客,從而確定產品在市場中的適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