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決算雖已批復,但根據審計規定,仍需進行事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審計決算的合規性和合法性
2、審核年度銷售額(產值)的真實性,有無虧損或虛增現象。
3、審核年銷售額(成本)的真實性,是否有虧損或虛增現象,審核年銷售額(產值),審核各期納稅環節是否符合稅法要求,是否有“打擦邊球”的方式打通。
5、單位資產保值增值情況是否真實
6.單位壞賬損失的情況是否有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