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內信貸業務,具體指各類貸款和貼現業務等。
(2)表外信貸業務,具體包括開立銀行、信用證以及各類承諾和擔保業務。
信貸業務是指:
(1)商業銀行直接向非金融機構客戶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相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賠償和支付責任的擔保,
(二)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及各種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發債擔保、貸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出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