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方面,收集、整合、上傳各方面的數據資源,整合到公共數據庫中,加強村莊與各主體的數據連接,獲得數據庫中其他數據的使用權,做到“有據可依、有據可查”,真正實現鄉村治理的“社會化”。
3.另壹方面,數字鄉村治理可以通過信息服務雲平臺、物聯網、人工智能設備等先進技術,將更多村民納入治理體系,搭建信息服務平臺,傳遞村莊信息。村民依靠雲平臺、互聯網、微信官方賬號、手機終端等。突破治理距離、手段和媒介問題,鼓勵村民參與和監督農村公共事務。
4.拓寬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渠道,調動村民自治的積極性,借助先進技術構建新型農村社會生活,形成“互聯網+村民自治”的新局面,讓農民對美好生活多樣化、多樣化的訴求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