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
(1)用頭和軀幹(肩、背、胸腹、側)將對手摔倒在地,自己保持站立。
(2)使用跪腿摔倒時,對手會摔倒,這樣他的軀幹會著地,他會保持穩定。
註:①使用跪腿摔跤(不限次數)不成功,雖然膝蓋著地但能快速起身者不扣分。
(2)如果對手倒在樹幹上,因對手不松手而被拉倒,仍得2分。
2.獲得1分。
(1)把對手摔倒,只碰到手、肘、膝、臀的人。
(2)和對手壹起倒下的人。
(3)兩邊同時著地,軀幹在上面。
(4)跪腿摔對手,但重心失衡者。
(5)如果對手收到警告,可以獲得1分。
(6)對手出界,可得1分。
3.不要互相評分。雙方運動員同時倒地,或雙方同時出界,或上下不分先後,互不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