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中國有兩種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
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成為保險人。保險人的具體形式包括保險公司、相互保險公司、相互保險機構、保險合作社、國有保險公司和專業自保公司。
保險公司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授權,代表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並收取代理費的人。保險代理人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以保險人的名義開展業務活動,包括招攬業務推銷活動、接受保險、簽發臨時保險單或保險單、收取保險費、代理查勘理賠等。代理費通常按照業務量的比例支付。根據業務範圍的不同,保險代理人可分為總代理人、地方代理人和兼職代理人。代理方式有只代理壹家保險公司的特約代理人,也有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的獨立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