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助理醫師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書和“執業助理醫師”級別,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助理醫師的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醫學成人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在2002年6月65438+10月31之前,各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除外。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至考試年度8月31日結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講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