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EM(原始設備制造商),純生產,無技術。
2.ODM(原始設計制造商)是有技術的原始設計制造商,但還是幫別人代工。
3.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擁有技術、自主生產和自主品牌。
1,代工合作俗稱“貼牌”。即品牌生產商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核心技術”設計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的“渠道”,而產能有限,甚至沒有生產線和工廠。為了提高產量和銷量。
2.為了降低進入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贏得市場時間,我們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其他同類產品的廠家生產,低價買斷訂購的產品,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和商標。
3.這種委托別人生產的合作模式就是貼牌生產,承擔這種加工任務的廠家就叫貼牌生產,其生產的產品就是貼牌產品。類似ODM(原設計廠商)原設計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