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是指支持環境改善、氣候變化和資源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在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為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和風險管理提供的金融服務。
綠色金融可以促進環境保護和治理,將資源從高汙染、高能耗的行業引導到理念和技術先進的部門。目前,我國綠色金融政策正在穩步推進,在信貸、債券、基金等領域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與傳統金融相比,綠色金融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人類社會生存環境的利益。它把環境保護和資源的有效利用作為衡量其活動成效的標準之壹,通過自身的活動引導經濟主體關註自然生態平衡。它強調金融活動、環境保護和生態平衡的協調發展,最終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類似於傳統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即其實施需要政府政策的推動。在現行政策和“經濟人”思想的指導下,傳統金融業要麽以經濟效益為目標,要麽以完成政策任務為己任。後者是政策驅動型金融。環境資源是公共物品,除非有政策,否則金融機構不可能主動考慮貸款人的生產或服務是否生態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