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最流行的人的服裝實際上是長袍和馬褂。雖然工作的人大多是短打,但他們也是長袍和馬褂的變體,以便於工作。然而,在這個時期,由於西方文化,他們開始從長袍和馬褂轉向西裝和中山裝。大多數人稱之為連衣裙。
香港、上海、廣州等開放地區的買辦最早穿禮服。後來留學生開始穿西裝。清末維新變法和新政後,西服大量進入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多的軍裝、西服改裝的校服在中國傳播。
當然有的還是穿長袍,其實款式也變了,長袍開始變得極短緊腰窄袖。
女性方面,從清朝滿族穿旗服,漢族穿明服,滿漢服飾混雜的局面開始向旗袍轉變,袖子由寬到窄,由長到短,從有到無,下擺由長到短,再由短到長。同時,開叉下擺也成為旗袍的顯著標誌。然而,城市和農村之間仍然存在壹些差異。城市婦女穿旗袍,農村婦女穿土布或洋布。
外套大排扣,袖子七分下,下擺圓潤,裙擺上揚,款式時有變化。受日本女裝影響,上穿窄而細長的高領外套,下穿黑色長裙,不加刺繡,古樸典雅,成為“文明新裝”。
1920年代旗袍開始興起,袖口收窄,吸收西方裁剪方法,收短下擺,收緊腰部。
清末民初服飾的變化是社會風俗變遷的表現。很多進步人士主張穿西裝,以西裝的形式向世界宣布中國的進步,以此證明中國與世界接軌。剪頭發換衣服是壹次思想解放,是打破等級服裝觀念的重要進步。